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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指令檢測認證  

REACH是歐盟編號為1907/2006/EC法規(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的縮寫,中文名稱是《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過了歐盟理事會的最終投票表決,并已正式頒布,2007年6月1日全面實施。它是歐盟最新的化學品法規,被認為是20 年立法中最重要的法規,據估計它產生的影響將會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將影響全球包括電子行業在內的眾多行業。

 

 

REACH出臺背景和目的

(1)歐盟原有化學品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

    在REACH法規頒布之前,歐盟的化學品管理體系是由不同時期的指令和法規拼湊起來的。之前歐盟以1981 年為節點將化學品分成了兩類:“現有化學品”和“新化學品”。所有在1971 年1 月1 日至1981年9 月18 日之間己上市的化學物質稱為“現有化學品”(列入歐盟商用化學物質庫),共有100,204 種;在1981 年之后進入市場的化學品稱為“新化學品”(超過3,800 種)。歐盟規定“新化學品”進入市場前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測試,但是,對“現有化學品”卻無此要求,這種差別造成的結果是:人們對“現有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信息的了解非常缺乏。歐盟對在市場上被大量使用的141 種高產量 “現有化學品”進行調查后發現,其中僅3%的化學品進行了測試,測試信息和安全信息的缺乏增加了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危害的風險。

  另一方面,目前對化學物質的風險評估主要由政府承擔,這造成了風險評估的緩慢、繁復。從1993 年起,僅有140 個生產或進口量超過1,000 噸的化學品被選擇作為優先進行風險評估的物質,但只有約70 個化學物質得到了最終評估報告。為了提高評估效率,歐盟將證明化學品可以被安全使用的責任由政府轉由工業界承擔以確保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風險被消除或得到充分的控制。

其次,由于涉及新的化學物質,現有的體系也已經阻礙了研究和創新。對于生產數量低至10 kg 的新化學品也需進行繁復的測試,使得歐盟的化學業界在新產品開發方面滯后于美國和日本的同行。

(2)REACH法規的主要目的

    歐盟頒布REACH 的兩個最主要目的是:加強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在2001 年2 月出版的白皮書《歐盟未來化學品發展戰略》整個框架中確認七個主要實施目標:

1. 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

2. 保持和加強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

3. 預防內部市場的分裂;

4. 增加透明度;

5. 與國際接軌;

6. 促進非動物實驗;

7. 符合歐盟在WTO 下的國際義務。

REACH的管控范圍

    REACH 法規管控的范圍相當廣泛,它覆蓋了幾乎所有行業中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不僅包括工業中的化學物質,也包括我們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學物質生產得到的產品,如清潔劑,油漆、服裝、家具、電子電氣產品等。因此對全球各個行業包括電子電氣行業將產生巨大影響。

    REACH 管控的物質范圍包括除少數物質外的其它所有化學物質。不在REACH 管控范圍內的化學物質包括:放射性物質,不可分離中間體,廢物,受海關監督的物質,運輸過程中的危險物質,以及某些應國防需要豁免的物質。

 

REACH法規的管控對象

    REACH法規規定可以提交注冊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

(1)制造商:在歐共體內定居并制造物質的自然人或法人。

(2)進口商:在歐共體內定居并對進口負有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3)唯一代表:由非歐盟的制造商指定的在歐共體內定居的自然人或法人。

(4)下游用戶:除制造商或進口商之外的、在歐共體內定居的、在其制造或專業活動中使用物質本身或配制品中物質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分銷商、零售商、消費者不屬于下游用戶)。而法規所指的再進口商被認為是下游用戶。

REACH法規框架及其實施時間圖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過了歐盟理事會的最終投票表決,并已正式頒布,2007年6月1日全面實施。REACH取代了歐盟現行的40項法規,成為一套統一的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規。它擁有一套完善的注冊及評估體系,涉及約3萬種化學物質,要求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都要進行注冊,以提供相關的使用安全性信息。

REACH實施時間圖:

說明:

2007年6月1日 REACH正式實施

2008年6月 歐盟化學品管理機構(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開始運行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 分階段物質(Phase-in Substances)預注冊

2009年1月 成立物質信息交換論壇(SIEF)

2010年12月 年產量或進口量10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根據指令67/548/EEC中劃分為1、2類的CMR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根據指令67/548/EEC中N:R50-53劃分為導致水生環境長期負面影響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質完成注冊

2013年6月 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2018年6月 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注:2008年6月1日后正式接受提交注冊文件。

化學物質在歐盟內生產和銷售必須在規定的注冊最后期限之前進行注冊,新化學物質必須在投放市場前進行登記。目前,預注冊階段已經于2008年12月1日結束。

REACH的具體要求及最新進展

REACH 主要包含四個要素,即“注冊(和通報)”、“評估”、“授權”、與“限制”。

注冊和通報

    注冊是一種“市場準入式”的要求,歐盟要求當在市場上銷售的物質或配制品(如油墨,清洗劑等)中的某種化學物質,或物品(如電子電氣產品)中存在有意釋放的物質,若在歐盟一年的投放量超過1 噸時,制造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在歐盟化學品局進行注冊,產品才允許在歐盟境內銷售。歐盟提出了“無數據、無市場”的要求,嚴格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對大量使用的相關化學物質進行注冊,提交相關信息,目的是對市場上大量使用的化學品進行監管。

    企業在注冊時需要向歐盟化學品局提交的資料包括:列明物質屬性、用途、級別和使用該物質時的安全指導的技術檔案資料(大于1 噸/年的物質),或包含危險等級、暴露評估信息等的化學品安全報告(大于10 噸/年的物質)。同時企業需支付相關注冊費用。

    為了減少對化學物質的重復測試、實現不同注冊者之間的數據共享,提高注冊效率,歐盟對于“現有物質”推出了預注冊政策。預注冊政策是一種優惠而又現實的政策,預注冊時企業只需提交簡單的信息給歐盟化學品局(物質名稱、EINECS 號和CAS 號,企業名稱地址和聯系人,預計噸位數及注冊期限),且無需支付費用。預注冊完成后,企業將獲得注冊的寬限期(根據物質種類和噸位限期不同、最晚至2018 年)。預注冊完成后,企業可參加“物質信息交換論壇”,與相同物質的其它預注冊企業進行信息交流,共享測試數據、聯合注冊、并分攤測試費用。由于預注冊期限為2008 年6 月1 日至12 月1 日,因此對于廣大相關企業來說,需要抓緊時間,及時進行預注冊以獲得注冊寬限期。至2008 年9 月15 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已收到352641 個預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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