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7月10日消息,從2013年1月1日起,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醬油等預包裝食品如果沒有食品營養標簽將不得銷售。
昨日,衛生部發布《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食品標簽中有營養聲稱或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均需強制使用營養標簽。衛生部表示,強制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營養標簽有助于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逐步減少鹽、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不過,并非所有預包裝食品均要使用營養標準,部分食品可豁免,如生肉、生魚、生蔬菜、水果、袋裝鮮蝦、魚塊兒、肉餡兒、木耳、蘑菇、現制現售食品等。調味品、甜味料、香辛料、茶葉、咖啡豆、酵母、食用淀粉等也可不使用營養標簽。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飲料酒類產品、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及其他飲用水等可不使用營養標簽。但預包裝速凍面米制品和冷凍調理食品,如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食品等,及加工企業集中生產加工、配送到商場、超市、連鎖店、零售店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腐乳、醬菜、醬油等應當按標準規定標示營養標簽。衛生部表示,鼓勵豁免的預包裝食品按本標準要求自愿標識營養標簽。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刪改、添加、合并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更不能任意編寫。
(信息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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